“哟,刚下班就能买菜,这可省了不少时间呐,走,去看看。”
“这老板太会做生意了,知道我们时间紧,专门拉菜来这边,是个聪明人!”
“还愣着做什么,快去看看吧,不然等会只能卖别人挑剩下的了。”
“……”
工人们对于余歌的出现在惊讶过后便是欢喜,纷纷朝着这边走来。
一问价格,好家伙,一毛钱一把,跟平时买的也没什么两样。
还犹豫什么?
买!
就这样,经过一番惨烈的“战争”之后,余歌板车上的蔬菜就没了一半。
整个过程过去了十分钟不到。
眼看厂里再没有人出来之后,余歌简单收拾了一下,拉起板车,继续朝下一个厂子走去。
从小在平安县长大的他,非常清楚这附近几个厂子的下班时间。
所以在路线上,余歌最先选择了下班最早的那个大厂,之后再根据时间调整接下来的路线。
等他到达第二个厂子的时候,正好又是人家的下班时间。
没得说。
又是一番“战乱”。
剩下的一半蔬菜在这第二个厂子门口彻底卖完。
还有不少没能卖到菜的工人懊悔不已,因为他们刚刚试图跟余歌讲价,结果眨眼辣么大一颗大白菜就没了。
跟第一个厂子一样,承诺明天还回来之后,余歌乐呵呵地拉起板车就离开了。
这一早上,他忙得就收完菜的时候灌了几口自来水。
但收货也是颇丰。
他收的菜种类不少,但价格都被他压到六层左右。
而二次售卖的时候,余歌定的价格可就没那么便宜了,全都是按照最高价格来售卖。
所以这一番操作下来,他几乎挣了快两倍的差价。
也不算黑心吧,毕竟人家菜农开的价格基本是那类菜卖得最好的那个价格,但大部分都不可能获得这样的价格,平均下来也差不多。
而余歌一下子将他们手里的菜全都收下来,还给他们省去了时间成本。
可以说两边都很乐意这样的交易多来几次。
至于那些工人,他们也乐意购买。
偶尔有几个吐槽太贵了,可掏钱的时候速度可不慢。
一方面,他们有固定的工资,生活水平比起光靠土地挣钱的要高一些,一分两分钱他们倒没有那么计较。
再一个就是余歌把菜拉到了厂子门口,帮他们省去了不少时间,所以他们也乐意让余歌挣一些幸苦费。
当然了,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。
不过那不重要。
不乐意买余歌的就自己出去买呗,反正余歌主打的就是你情我愿。
加上他收购的蔬菜体量不大,不存在烂在手里卖不出去的情况。
总之这一早上下来,余歌兜里的钱从原本的十块变成了十八块。
除去跟林业平借的十块钱成本,净赚八块多。
不多。
却也不算少。
要知道,在这个年代,普通工人一天也就四五块的工钱,余歌一早上就挣了他们的两倍还多。
而且,余歌这一早上的收获远远不止这八块钱。
买菜卖菜之间,余歌询问了不少工人,问他们如果有人把饭菜做好送上门,他们愿不愿意购买。
在询问价格之后,大部分人都愿意购买,而且也愿意支付一两分的幸苦费。
这就等于说,等林业平的饭馆重新开业之后,外卖这个计划在这些工厂是能够行得通的。
当然了,这只能算是一次简单的市场调查,而且调查基数也不算大,目前余歌只是心里大致有了一个谱。
至于具体的实施方案,后面还需要再做更多的调查。
将外卖提前推广这个计划,在这个年代其实还是比较困难的。
一个是现在人们收入普遍不高,愿意选择这种消费方式的人并不多。
还有一个就是通讯也没有那么方便,等后边真正实施起来的时候,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。
但目前来说,从餐饮入手是余歌最好的选择。
毕竟他前世就是干这个的,比较有经验。
至于其他的行业,说实话,余歌并不是很想去碰。
跨行如隔山,在没有足够的风险承担能力之前,余歌还是打算先稳一手。
板车和早上借的十块钱余歌并没有立即去还给林业平夫妇。
现在他们的小饭馆已经停业改造了,板车暂时用不上。
加上他们也不缺钱,这十块钱余歌打算留着明天继续收菜用。
路过肉铺的时候,花了四块钱称了两斤猪肉,余歌这才晃晃荡荡地回家。
这个年代猪肉比较好的已经达到四五块一斤,还是比较贵的。
就算是余歌,也不敢全要精肉。
“哟,余歌,赢钱了,居然能吃上猪肉了?”
“嘿,还是第一次见老余你往家里带东西,看来今儿手气不错啊,没少赢吧?”
回到宿舍小院,手上提着的猪肉立即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。
此时大家都下了班在自家房间外的露天灶台做饭,见到余歌居然往家里拿东西,一个个都露出惊讶的目光。
尽管在心里众人都对余歌非常鄙视,但表面上大家都还是客客气气的。
毕竟余歌家里日子过得细碎,也没有直接伤害到他们的利益,大家都还不至于真的到了撕破脸皮的那一步。
当然了,例外是有的。
“哼!这么多年每天都输得底裤都差点被人给扒了,赢一次就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。”
一声冷哼不合时宜地响起。
余歌都不用看,就知道说这话的人是谁。
昨天傍晚突然被余歌的一个眼神吓到,贺路伟回去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。
特别是不论是体格还是别的方面,他都自认比余歌强了无数倍,余歌凭什么跟自己比?
所以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,贺路伟打算今天给余歌点颜色看看,让这小子以后少跟自己装叉。
所以,就在众人因为余歌“赢钱”而惊讶和羡慕的时候,贺路伟发挥了自己一贯的阴阳怪气风格。
一句话刚出来,另一句立即又接上:“要我说,余歌你真有本事的话,也别霸占着厂里的房子,现在你已经不是厂里的员工了,早点搬出去给其他人腾地方。”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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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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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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